项目名称 | 防城港医药制造产业园招商运营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GXZT-FCG-2026-08 | ||
招标人 | 防城港市铭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政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 | ||||
项目规模及服务范围 | 防城港医药制造产业园位于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核心区,园区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园区总规划用地面积为429650.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67524.295方米,新建建筑共42栋,其中南片区新建建筑20栋,北片区新建建筑22栋。包括研发厂房、专用厂房、标准厂房、健康技术创新中心、生活服务中心及污水处理房等。防城港医药制造产业园南片区已投入运营,北片区计划2026年年底交付。 主要服务范围和内容:防城港医药制造产业园(南北园片区)的招商服务和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8日0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广西政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防城港市港口区马正开路72号国贸中心广场写字楼一16层1608号办公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1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14日 | ||
预中标人 | 未来城市(广西)置业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未来城市(广西)置业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招商服务 (1)招商基础服务费:450万元,每年度基础服务费为15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合同条款)。 (2)招商绩效奖励服务费:根据服务单位在单个招商项目(企业)中的参与程度,分为独立招商、联合招商、未参与招商三种情形分别计提招商绩效奖励服务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合同条款)。 2.物业管理 (1)物业服务费:2.00元/月·平方米(根据市场行情调整)。 (2)服务单位负责园区整体物业管理工作,并收取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由服务单位向入园企业收取,自主运营、自负盈亏。 3.企业增值服务 服务单位在合作期限内为入园企业提供企业增值服务,并制定相应的增值服务方案及收费标准,有权依据方案内容向入园企业收取增值服务费,企业增值服务费由服务单位服务的入园企业支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合同条款)。 | ||||
服务期限 | (1)招商服务期限:3年,以签订《招商运营服务合同》后,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签署之日起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合同条款)。 (2)物业管理服务期限:5年,以签订《招商运营服务合同》后,首家企业入驻园区并且甲方与该企业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和乙方与该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之后,甲、乙双方签订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之日起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合同条款)。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绿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招商服务 (1)招商基础服务费:450万元,每年度基础服务费为15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合同条款)。 (2)招商绩效奖励服务费:根据服务单位在单个招商项目(企业)中的参与程度,分为独立招商、联合招商、未参与招商三种情形分别计提招商绩效奖励服务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合同条款)。 2.物业管理 (1)物业服务费:2.00元/月·平方米(根据市场行情调整)。 (2)服务单位负责园区整体物业管理工作,并收取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由服务单位向入园企业收取,自主运营、自负盈亏。 3.企业增值服务 服务单位在合作期限内为入园企业提供企业增值服务,并制定相应的增值服务方案及收费标准,有权依据方案内容向入园企业收取增值服务费,企业增值服务费由服务单位服务的入园企业支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合同条款)。 | ||||
服务期限 | (1)招商服务期限:3年,以签订《招商运营服务合同》后,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签署之日起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合同条款)。 (2)物业管理服务期限:5年,以签订《招商运营服务合同》后,首家企业入驻园区并且甲方与该企业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和乙方与该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之后,甲、乙双方签订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之日起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合同条款)。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舒享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招商服务 (1)招商基础服务费:450万元,每年度基础服务费为15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合同条款)。 (2)招商绩效奖励服务费:根据服务单位在单个招商项目(企业)中的参与程度,分为独立招商、联合招商、未参与招商三种情形分别计提招商绩效奖励服务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合同条款)。 2.物业管理 (1)物业服务费:2.00元/月·平方米(根据市场行情调整)。 | ||||
(2)服务单位负责园区整体物业管理工作,并收取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由服务单位向入园企业收取,自主运营、自负盈亏。 3.企业增值服务 服务单位在合作期限内为入园企业提供企业增值服务,并制定相应的增值服务方案及收费标准,有权依据方案内容向入园企业收取增值服务费,企业增值服务费由服务单位服务的入园企业支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合同条款)。 | |||||
服务期限 | (1)招商服务期限:3年,以签订《招商运营服务合同》后,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签署之日起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合同条款)。 (2)物业管理服务期限:5年,以签订《招商运营服务合同》后,首家企业入驻园区并且甲方与该企业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和乙方与该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之后,甲、乙双方签订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之日起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合同条款)。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政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www.gxztzx.cn)。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有关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